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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勤处处长办公会制度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 2019-07-14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做好后勤工作,充分发挥集体研究、民主决策、科学决策的作用,推动后勤处领导班子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结合本部门实际,特制定处长办公会制度。

一、处长办公会是落实后勤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重要环节,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如遇重要议题,可随时召开。

二、后勤处处长是办公会的召集人,由其决定召开的时间、议题、程序、步骤。后勤处副处长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,在办公会召开前向处长提交所研究的议题,并进行会前沟通和酝酿。会议记录人,由处长制定一名副处长负责。

三、办公会研究的议题,主要围绕着事关本处发展和亟需解决的重要事宜,涉及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,在编职工及合同制员工的队伍建设,工程项目及大额资金的使用与监管,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,科级干部履职尽责及奖惩事项,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奖惩决定,处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。

四、凡是经办公会研究后形成的决策意见,相关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,处长作为第一监督执行人。如办公会未形成一致意见,可由处长建议,提交处党支部召开“支委会”进行具体研究决定。

五、发挥后勤处党支部支委会在“三重一大”事项中的核心决策作用,凡涉及到全处职工切身利益、评优评奖、干部竞聘、重要经济合同等事宜,在处行政例会和处长办公会研究后,均需提交党支部支委会讨论,经过集体决策,形成决定性意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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